记忆虽是人的机体官能,但个人总是在集体赋予的整体框架内进行回忆,集体记忆则成为人们回忆过去、确证身份认同、建构未来的重要基础。文化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种特殊形式,“文化记忆是集体记忆的一部分,是一种被集体所共享的文化身份认同,是通过对象化为符号、仪式等形式得以储存的文化内容,文化记忆通过文化层面的符号和象征(如文化、图像、仪式、意象等)建构并展现为集体所认同的形象。”文化记忆作为以文化形式存在的、被集体所共享的记忆,它不仅有着形象建构、身份认同等功能,还有着其特定的意识形态功能,对此进行研究可以拓展文化记忆的理论视野。
一、文化记忆的概念及其意识形态属性
文化记忆概念是由德国的阿斯曼夫妇最先倡导并研究的,他们通过对集体记忆的研究,提出了文化记忆的概念并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深入的研究,引发了学界的关注和探讨。
(一)文化记忆的概念及其载体
关于集体记忆的研究,存在功能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双重视角,前者认为集体记忆对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作用,进而发挥重要的社会功能;后者则认为集体记忆是一个不断被建构的过程,它并不是一个客观存在,而是在集体的实践中不断被建构。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德国学者阿斯曼夫妇对集体记忆进行了改造,并且将“集体记忆分解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2],他们对文化记忆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包括文化记忆的具体实例、文化记忆的现实功能、文化记忆的媒介载体等。
首先,关于文化记忆的概念。扬·阿斯曼将集体记忆分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在二者的对比分析中,阿斯曼对文化记忆进行了详致的阐述,他认为,从内容上来说,文化记忆有时候是以神话传说方式存在,它是发生在绝对的过去的事件;在形式上,它是被创建的、高度成型的,以庆典仪式性的社会交往和节日形式而存在;在传承媒介上,它是被固定下来的客观外在物,以文字、图像、舞蹈等进行的传统的、象征性的编码及展演来实现历史的延续;在时间结构上,它是神话性史前时代中绝对的过去;而且,它有着专职的传统承载者。也就是说,文化记忆是以文化符号或文化象征等形式存在的集体记忆,它在时间上来说比较久远,而且具有被建构性。同时,他认为,文化记忆的概念还应该“包含某特定时代、特定社会所特有的、可以反复使用的文本系统、意象系统、仪式系统,其‘教化’作用服务于稳定和传达那个社会的自我形象”。进而,有学者认为,文化记忆是一种借助仪式和文本的内在一致性来建立群体身份的连接结构,它就是保持意义和价值的手段。综合上述研究,笔者认为,文化记忆是指通过文本系统、意象系统、仪式系统、象征系统等文化形式或文化符号得以存储、传承的记忆,它附着并固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之上,并借助一定的专门化实践或仪式得以传承和延续。在具有连贯性的历史传递中,以文化形态表现的过去的意义得以保存并不断被激活和重构,它是习得性的,而不是经验性的,发挥着赋予意义、身份认同等功能。
扬·阿斯曼的夫人阿莱达·阿斯曼对文化记忆的媒介和载体进行了研究。其一,文字。在她看来,“文字不仅是永生的媒介,而且是记忆的支撑。文字既是记忆的媒介又是它的隐喻。”文字可以让记忆固着化,成为记忆的载体和支撑,而且文字持续的可读性特征为文化记忆的持续保存和不断传承提供了条件。其二,图像。阿莱达认为,虽然在多次关于储存媒介的争论中,文字被描述为具有可读性和透明性的记忆媒介,但是,随后关于记忆媒介的讨论又有了反转,人们认识到图像媒介所具有的非透明性、不可约减性的重要作用,“图像的力来自于它们不可控制的情绪潜能,使得那些把文本看作能导致假象的证据的人抛弃了文本,把图像这种记忆媒介看作文化下意识的更优先的载体。”也就是说,文本记忆可能作假,而且不能全部通透地表达文化记忆的内容,而图像则可以对其进行补充,首先表现在它可以记忆那些无法用语言来加工的记忆,以照片为例,它成为了回忆最重要的媒介,能够保存过去某个时刻的痕迹,进而有助于生动地回忆。其三,身体。阿莱达认为:“身体文字是通过长时间的习惯、无意识的积淀以及暴力的压力产生的。它们同时具备牢固性和不可支配性。”身体文字则以记忆的物质结构的形式承载着文化记忆,文化的身体写入让某些记忆被强有力地镌刻在身体中、心灵深处。同时,她以纹身为例,指出以伤痕和伤疤为代表的身体记忆比头脑的记忆更加可靠和真实,也就是说,创伤记忆是一种持久的身体文字。进而,她还分析了两种增强身体记忆的稳定剂,即强烈的情感和象征。其四,地点。地点也是文化记忆的重要媒介,它对于文化记忆的空间建构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把记忆固定在一个地点,并且能够使其得到持久的延续。具体而言,她提出了作为家庭文化记忆传承地点的“家庭之地”或叫“代际之地”;还有作为禁忌的圣地和神秘风景,如耶路撒冷和忒拜;还有纪念之地,即历史的废墟和残留物;还有坟墓和墓碑,是利用象征来进行记忆之地。其五,档案。在阿莱达看来,“档案作为一个城邦、国家、民族、社会的机构化的记忆,其状态应介于功能记忆和存储记忆之间,具体要看它是被当作一个统治工具,还是被当作一个外置的知识存放地来组织”。档案可以忠实地记录文化记忆,也可以被功能性地记录,也就是说,它既可以担任惰性的储存文化记忆的角色,也可以发挥其服务权力的功能,被随时激活。
(二)文化记忆的意识形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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